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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秋季校园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11-07 访问次数:
各单位、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全面排查整治校园安全隐患,切实提升学校安全管理水平,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高校秋季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苏教安函〔2025〕6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做好2025年秋季校园安全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上级文件精神,从严从实从细抓好校园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全方位、无死角、拉网式开展安全风险专项检查整治,进一步压实安全责任,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坚决防范和遏制学校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不断提升我校高质量平安校园建设水平。 二、时间安排 (一)自查自纠(即日起至11月15日) 1.对标自查:各单位需依据《江苏省高等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规定》《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按照《安全检查重点内容清单》(见附件1)的要求,在组长的带领下开展一次本单位管辖范围内拉网式、全覆盖的安全隐患排查,具体分组如下: ①一组 组长:刘莹 联络员:阮浩 检查区域:B07/B08、B16/B17、B19 责任单位:化学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 ②二组 组长:鲍桂楠 联络员:杜庆深 检查区域:B18、B09、E11、A01 责任单位:保卫处、工商管理学院、信息工程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国际教育学院、体育馆、后勤服务中心 ③三组 组长:李红 联络员:宁军胜、魏宇川 检查区域:B10 责任单位:图文中心、团委 ④四组 组长:孙健身 联络员:王方杰、刘继峰、高强 检查区域:第二食堂、C09、青教公寓 责任单位:学工处、后勤服务中心、国有资产管理处 ⑤五组 组长:张芳儒 联络员:李宗磊 检查区域:B01—B06、B11、B20 责任单位:建筑工程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本科生院、材料工程学院、 汽车工程学院、招生办公室 ⑥六组 组长:曾凡远 联络员:肖亚杰 检查区域:C13、C14 责任单位:学工处、本科生院 ⑦七组 组长:葛志亮 联络员:王方杰、闫文 检查区域:第一食堂、一期宿舍(C01—C04) 责任单位:学工处、后勤服务中心 ⑧八组 组长:杨宏楼 联络员:张妍妍、巩庆伟 检查区域:第三食堂、校园超市、二期宿舍(C05—C12) 责任单位:学工处、后勤服务中心(卫生所)、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⑨九组 组长:侯亚合 联络员:陈华堂 检查区域:新沂学院 责任单位:新沂学院
九里校园平面图 2.整改报送: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详细记录在《安全隐患自查整改工作清单》(见附件2),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能立即整改的隐患,要立行立改,对短期难以整改到位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落实防范措施,纳入台账管理,并于11月16日前,将经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后的《安全隐患自查整改工作清单》纸质版报送至保卫处(A01-230室),电子版同步发送至保卫处邮箱(bw@mail.xzcit.cn)。 (二)现场检查与整改阶段(11月21日至12月10日) 1.现场检查:省教育厅检查组将于11月21日至12月10日期间,采取查阅台账、随机抽查、访谈师生员工等形式对我校开展不少于1个工作日的实地检查。 2. 落实整改:针对检查组现场反馈的问题隐患和下达的《2025年高校秋季安全现场检查问题整改通知书》,相关责任单位须7日内完成整改,填写《2025年秋季安全现场检查问题汇总表》(见附件3),并将经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版汇总表报送至保卫处(A01-230室),电子版同步发送至保卫处邮箱(bw@mail.xzcit.cn)。 (三)复查阶段(12月10日后) 检查组将对我校2025年春季安全检查通报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督查,相关单位务必确保春季遗留问题在此次秋季检查前整改到位。 三、有关要求 1.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重要性,严格按照具体安排开展细致的安全隐患问题自查,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2.各单位、各部门对自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要明确整改单位和责任人,制定整改措施,尽快落实整改,即知即改的立即整改,无法即知即改的提交整改方案。 联系人:耿家存;联系电话:60716;保卫处邮箱:bw@mail.xzcit.cn 附件: 1.安全检查重点内容清单 2.安全隐患自查整改工作清单 3.2025年秋季安全现场检查问题汇总表 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25年11月7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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