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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重申校园道路交通管理规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10-31    访问次数:

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校园交通秩序,巩固平安校园创建成果,预防和减少校园交通事故发生,保障师生人身财产安全,根据《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徐工职院发〔2021〕58号)的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校园道路交通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有车辆管理办法

1.所有车辆均需办理登记注册手续方可进出学校,凡进入学校的电动车(包括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电动三轮车等车辆)须经公安机关检验合格、安装公安机关统一颁发的车辆号牌。其中,电动摩托车属于机动车,需考取相应驾驶资格的机动车驾驶证,需年检、购买保险。无牌无证的电动车严禁进入校园。

2.进入校园的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等车辆应靠道路右边骑行或推行, 在校园内骑行速度不得超过15公里/小时。

3.在校园道路上骑行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不准搭载人员

4.电动车及电动车电瓶严禁带进宿舍楼、教学楼、实训中心等办公、学习和生活场所充电。

二、违章车辆处理办法

1.私拉乱接电源为电动车充电或不在学校规定的充电场所充电的车辆学校将予以暂扣;没有悬挂电动车车牌而在校内行驶的电动车学校将予以暂扣;超速、超载或违停车辆学校将予以暂扣。车主认领时须持有效证件及所在部门审核确认。

2.学校对违反规定乱停、乱放和长期不使用的“无主车辆”,予以定期清理。

请各单位(部门)加强对师生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不断提高师生员工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此通知自11月6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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